[摘要] 项目共有住宅10幢,其中9幢已售,现售第7幢和商铺,其中住宅106套,总面积14519.17㎡,拟定住宅销售均价19000元/㎡;商业28间,销售面积9253.92㎡。拟定商业销售均价约19000元/㎡
根据《温州市商品房现售管理办法》温房字[2010]44号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1、我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5#16#地块项目,位于富春江路128号,经温州市地名办核批准取名为《名人花园》
2、证号为温开国用(2004)字第12487号;总用地面积为47243.469㎡,用途为商住,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项目用地未设定抵押。
3、项目共有住宅10幢,其中9幢已售,现售第7幢和商铺,其中住宅106套,总面积14519.17㎡,拟定住宅销售均价19000元/㎡;商业28间,销售面积9253.92㎡。拟定商业销售均价约19000元/㎡
4、项目容积率为2.53,绿地率为≧30%。
工程进度:
1、于2010年11月22日进行了竣工备案,已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2、该项目住宅和商铺毛坯房;
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
本项目物业用房建筑面积为940.75平方米,位于2#、4#—6#楼。
现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见附件。
2、价格调整。(根据温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
住房质量责任承当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浙江中环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名人花园”小区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
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联系人:郑碎宝 联系电话:88332318
设计单位:温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李越 联系电话:89199506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正华 联系电话:13868581445
监理单位:温州市华夏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荣文 联系电话:88826950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当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由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保修;在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温州市住建委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 %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如有变动以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销售管理办法:
1、 开盘销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签订预订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开盘摇号房源为核准134套住宅,开盘现售活动全程均实行实名制。开盘进场、认购房源、签订预定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等各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杜绝炒卖期房,否则房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本次现售指定银行是:工商银行南站总行。公开现售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开盘入场:2014年10月16日上午8:30—9:30时为进场时间,9:30准时截止入场。申购人需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个人名下指定银行50万元定活两便存单,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盘现场,一律不得入场参加摇号。每个购房客户可带一名亲友进场。非该指定银行办理的代付款借记卡视为无效,开盘当天拒绝入场。如两人或两人以上需要购买同层同侧相邻两套或两套以上房源的,请声明后进场。从办理代付款借记卡到认购房源签订合同均实行实名制且不得更名。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请表》。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 。
(三)、驻温部队现役军人在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人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居民;本市人员赴外地求学且户籍迁往外地的,在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经工作人员查验录入后,按秩序入场。从办理代付款借记卡到认购房源签订合同,均实行实名制,不得更名。
(2)、电脑摇号及选房认购:
电脑摇号:现场进行公开摇号,摇号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要出5人,5人一组,最后一组不足5人的,以实际数字为准摇号方法产生先后顺序;若现场摇号产生的编号连续3次叫号无人应答,则视为作废。
认购定位:摇号产生的申购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付款借记卡经工作人员确认后进入选房等待区,按照摇号先后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3)进行选房认购,先选先得。如有同组多人同选一套,以摇号顺序为准。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须及时告知本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该房源未被他人选中后,申购人即开始办理认购手续。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次及一套住宅。申购人超出规定时间未选房的,视为申购人自动放弃。
3、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4日。
4、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4下午4点
5、由东南公证处全程监控
6、销售时间:2014年10 月 16日上午10:00 点到下午4点
7、销售地点:上江路新世纪商务大厦A幢22楼
8、商品房销售实行实名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律不予更改。
9、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19日分期付款优惠5%,一次性付款优惠8%,商铺不享受优惠。
10、销售过程接受工商、物价、住建等职能部门、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11、咨询电话:88152103 8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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