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温州房天下数据监控中心】该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于2017年3月2日办理并领取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号】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05807号。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6142㎡,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温州房天下数据监控中心】该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于2017年3月2日办理并领取了土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号】浙(2017)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05807号。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6142㎡,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经审核批准取名为“香湖郡园”住宅项目,推广名为“嘉华•香湖郡”,位于乐清市蒲岐镇东门街村(临虹南公路)。
一、嘉华香湖郡嘉华香湖郡14000元/平方米4.06分蒲岐东门街村(临虹南大道)400-176-0760 转 840488二期项目详情
项目总建筑面积:53603㎡,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0355㎡,架空层建筑面积790㎡,地下室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458㎡,住宅建筑面积38125.61㎡,商业建筑面积1811㎡。
项目容积率约 2.5 ,绿地率≥30 %。
项目于2017年7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1月3日竣工交付使用,目前6幢、7幢工程建设进度已达到±0.000以上。
四、嘉华香湖郡嘉华香湖郡14000元/平方米4.06分蒲岐东门街村(临虹南大道)400-176-0760 转 840488二期项目优惠情况
1、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房价已于2017 年11月21日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同意。
2、价格调整:根据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优惠方式:
1.办理10万元购房诚意金的客户,开盘当天成功购房并能及时在协议约定时间内签约可享受折前15万元总价优惠。
2.成功认购并按协议约定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享受1%购房优惠;
3.首付比例达到30%的客户,可享受1%购房优惠;
4.首付比例达到50%的客户,可享受2%购房优惠;
5.首付比例达到70%的客户,可享受3%购房优惠;
6.首付比例达到100%的客户,可享受5%购房优惠.
特别提示:
(1)上述优惠累计不超过15%;
(2)优惠后总房款计算方式:
优惠后总房款=【备案总价—优惠1(如有)】*【1-优惠2(如有)】*【1-优惠3或优惠4或优惠5或优惠6】;
(3)在享受第1条优惠基础上的客户,还可享受第2条优惠和第3、4、5、6条优惠中的一条(除指定特价房源);
(4)优惠政策执行时间2018年2月3日—2018年5月10日。
五、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1、已执行《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与中国银行乐清支行、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经乐清市住建局备案。
2、预售款账户为:
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乐清虹桥支行 ;
账号为:405245202881。
3、监管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4、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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