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购房赢奔驰”构成不正当竞争。前天,浙江省工商 管理局召开的全省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务公示会上,通报了乐清市市场 局今年查处的一起楼盘违规有奖销售案。
“购房赢奔驰”构成不正当竞争。前天,浙江省工商 管理局召开的全省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务公示会上,通报了乐清市市场 局今年查处的一起楼盘违规有奖销售案。
今年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实施的 年,浙江年初率先于组织开展了“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老年人保健品推销等领域,重点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大类违法行为。
会上,乐清市场 局查处的一起以“购房赢奔驰”违规有奖销售案被提及。
今年2月8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楼盘的宣传广告存在违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楼盘投放的广告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确有违法行为存在,依法予以立案。
经查,负责该楼盘的置业公司为了促进商品房销售、谋取不正当竞争 ,开展了“购房赢奔驰”的 式有奖销售活动,其 奖“特等奖”奖品为奔驰smart forfour灵动版4门4座轿车,价值113000元,超过5万元。
虽当事人辩称其特等奖奖品是轿车的使用权,但广告宣传资料中“特等奖1名:奔驰smart forfour灵动版4门4座”未标注使用权三字,仅在“购房赢奔驰”大号字体下以不起眼字体标注“(smart使用权)”。参照2018年1月1起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即使当事人以价格超过50000元的物品的使用权作为奖励的,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该案件已于近日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市场 )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万人次,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098件,涉案金额4.38亿元,罚没款5554万元,查处了一批在范围内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强烈、严重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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