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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婚姻法,房产证上的名字不再重要,持有它才更有保障

每日热料  2018-06-22 09:06

[摘要]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这种不幸发生时,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可能是你需要关心的…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这种不幸发生时,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可能是你需要关心的…

房产,无疑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都关心的问题。新婚姻法施行以前,房子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议。最常见的婚前纠纷就是——女方要求在新房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否则结婚免谈……老的婚姻法中规定房屋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定,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分得房产。

注意:现在不同了,即便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能分到一分钱!新婚姻法施行今后,不再是以户主来决议房子归属权,婚前婚后的房产可大有不同!

一.婚前的房产分割:

1.婚前单方首付。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2.婚前单方全款。凡是结婚前单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婆,丈母娘,老丈人,都跟女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注意:如果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分不到房产,那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女方能分得部分房产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个本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至关重要,例:婚前男方出资首付,贷款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在男方名下,即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钱还房贷,女方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3.同居期间双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

二.婚后的房产分割: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3.婚后单方出资。婚后单方出资购买房产应先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不然难以界定。如果公证了,那么离婚时房产按个人财产处理。

4.婚后共同出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户主是谁,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三、继承与获赠

1.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无论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

2.若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则默认视为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婚姻法不再是以前的婚姻法,它更提倡平等和自由,夫妻之间应当相互扶持,共同进步,而不是想着利用婚姻来达到某些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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